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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硕士(MTA)任课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4-05-01 浏览次数: 54

MTA课程教学在旅游管理硕士(MTA)研究生培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对保证课程教学的质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为保证和提高MTA研究生培养质量,打造安徽财经大学MTA品牌,现根据全国旅游管理硕士(MTA)教育指导委员会《旅游管理专业学究生指性培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MTA教育具体情况,特制定安徽财经大学MTA任课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聘用的基本原则

公开遴选原则。MTA任课教师面向全校公开遴选。在本校教师资源不足或者水平有限的条件下,可考虑面向社会聘请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教师。

动态优化原则。MTA任课教师遴选,应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机制,不断优化任课教师的学历、经历与知识结构,提高MTA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任课资格

(一)热爱MTA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MTA教育的政策要求,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负责,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二)MTA的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的职称和学位条件是: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掌握拟主讲课程所属学科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学生评教为优秀,或参加教学竞赛成绩优秀者优先聘用。

(三)熟悉和了解MTA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以及MTA专业学位的特点和要求,所授课程的内容要结合MTA研究生的特点,在教学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倡案例教学,有旅游企业中高层管理岗位实际工作经验、或为旅游企业提供过管理咨询服务、或有旅游企业项目研究经历者优先。

(四)MTA任课教师要能够独立胜任一门以上MTA主要课程教学;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了解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MTA任课教师要能够认真吸取国内知名院校培养MTA研究生的教学经验,努力探索MTA教学方法,提高和促进MTA教学质量。

(五)MTA任课教师要教学经验丰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好;并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投影仪等现代化教学设备进行教学活动

(六)聘请校外教师应在国内已开办MTA教育,经验成熟、社会反响好的高校中聘请,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外聘的企业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旅游管理实践经验,并在所属行业或地区取得过公认的成绩,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原则上应是政府、事业单位和大中型旅游企业中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或其他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三、聘任方式

(一)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1应聘申请表;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3)实践证明材料;4)课程教学大纲及分电子版讲义。

(二)MTA教育中心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课程试讲,试讲通过者有资格进行授课。

(三)授课教师第一次所授课程经评价合格后,报学校MTA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合格后,方可签订聘任协议。

四、教学要求

(一)任课教师要觉按照MTA教育中心的工作安排,协调好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积极参加课程组组织的各项教学教改活动,确保教学精力充沛

(二)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在两周内向MTA教育中心推荐教材(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并由MTA教育中心审定、采购。MTA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MTA教育中心制订的教学计划,编写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上课所用案例、讲授课程的多媒体课件,于开课前一周交MTA教育中心存档。

(三)教学内容要结合MTA研究生的特点,突出本门课程的实用性,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及课程计划,如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需要调整,应提交调整报告,待 MTA 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MTA教学课程表是综合了各种教学因素、活动安排,与任课教师沟通后,为合理组织课堂教学而制订的,其稳定程度是衡量教师教学意识强弱及中心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保证教学课表的平稳运行,提高学员的满意度,教学课表一经网上公布后,原则上不允许变动。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按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不随便调课或请他人代课,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课、停课,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MTA教育中心主任批准,由MTA教育中心通知办理。严禁教师个人寻找它人代课。每学期无故或未经批准调课超过两次以上即取消MTA任课教师资格。

(五)为保证MTA研究生的上课出勤率,任课教师应严格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每次上课实行点名制度,对缺课累计超过三分之一课时的学生,不准参加该门课程考试,必须重修。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将出勤表交MTA教育中心办公室,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六)任课教师所承担的每门课程要布置一定数量的课后作业、练习,并认真批改、打分和记录。提倡作业形式创新,如写调查报告等。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批改、打分的学生作业交MTA中心存档。

(七)课程考试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可采用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的,任课教师应于每学期课程结束前两周将AB两套考试题送交MTA教育中心,由中心选定一套作为期末考试卷。考查是根据平时考核和作业完成质量(包括思考题、课堂讨论、课程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综合评定。

(八)任课教师应合理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课程考试均按百分制评分,采用结构记分法,分别由出勤及课堂表现(20%)、作业及案例分析(20%)、期末考试(60%)三部分构成。课程考试成绩70分以上为及格。

(九)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将成绩登记表连同试卷交MTA教育中心存档备查。评定成绩应注意拉开档次,成绩分布应当合理。

五、考核评估

(一)每学期期中或期末,MTA教育中心组织学生对各门课程进行一次评估。具体形式为:由学生填写MTA课程教学效果考评表;组织学员座谈会。任课教师应与MTA教育中心保持沟通,了解学员的意见和要求,根据评估意见,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

(二)MTA任课教师考核成绩达不到MTA教学要求,尤其学生和专家普遍反映较差者,经MTA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将暂停其任课资格。对出现严重教学事故以及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者,将取消 MTA教学任职资格,3年内不能承担 MTA 教学任务。

(三)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MTA教育质量,MTA教学实行课后评估制度和教学督导制,根据学生对任课教师各教学环节的评估意见以及MTA教育中心对任课教师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情况的检查结果,对在MTA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六、受聘待遇及奖惩办法

(一)MTA课程任课教师课时费用给付标准不低于校内其他专业研究生课酬,并实施基于办学效益的动态增长机制;MTA课酬与学员评教结果挂钩。

(二)MTA教育中心为任课教师提供参加国内外课程培训的机会和相关费用。

(三)MTA教育中心每年为课程组提供课程建设经费支持,用于任课教师购买教学辅导资料、制作电子课件和其他教学材料等。

(四)为加强MTA课程建设,中心鼓励教学案例的自主编写及使用,对案例开发进行资助,中心立项案例课题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课题经费资助总额为2000元。立项后支付1000元,经专家组评议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00元。

(五)MTA任课教师在教学大纲、课程计划、教学案例、多媒体课件试卷、成绩登记单等教学文件提交齐备、及时的基础上:

1)参加中心举办的各类教研活动,教学效果较好,学员评教得分在90分以上,无调课、缺课现象。在基本课酬的基础上,予以20%的奖励。

2)参加中心举办的各类教研活动,教学效果良好,学员评教得分在85分以上,无调课、缺课现象。在基本课酬的基础上,予以15%的奖励。

3)参加中心举办的各类教研活动,学员评教得分在80分以上,无调课、缺课现象。在基本课酬的基础上,予以5%的奖励。

4)参加中心举办的各类教研活动,学员评教得分在80分以上,有调课、缺课现象的,调课一次(以四课时为一次,下同)的,按基本课酬发放课酬;调课超过二次,扣发基本课酬的5%;缺课一次,扣发基本课酬的10%

5)学员评教得分在80分以下的,按基本课酬发放课酬。经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存在未尽责事实的,暂停课程教学一年。

七、解聘与续聘

(一)正式聘任的MTA教育中心任课教师,若两次教学评估不合格、无特别原因不能接受MTA中心工作安排、因课程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下一年度未发出聘任邀请,自动解除聘任协议。

(二)经过一定时期的工作提升,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考核,解聘教师可以重新聘用。

八、其它相关事宜

(一)该条例的起草、审议、修改与解释由安徽财经大学MTA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

(二)安徽财经大学MTA教育中心负责该条例的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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